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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性隱私|不起訴處分|台北妨害性隱私諮詢,板橋妨害性隱私,台北律師諮詢,板橋律師諮詢

針對一起涉及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的刑事控訴,新北地檢署於日前作成不起訴處分。本案關鍵在於辯護律師陳育騰提出的法律主張,成功讓檢察官認同被告行為具備合法動機。

案情顯示,告訴人指控被告在知情影片內含隱私資料的情況下,仍透過雲端連結收受並蒐集相關個資。對此,陳育騰律師在辯護中精確指出,該雲端連結是由律師樓為準備另案民事訴訟而提供,目的在於讓當事人確認起訴書所引用的證據內容,性質上屬於合法的訴訟防禦行為。

陳律師更進一步提出關鍵證據證明,雲端空間內的檔案編號完全符合民事訴訟證據的編排邏輯,且該連結的權限受到嚴格控管,僅限於被告一人存取,並無外流或用於訴訟以外目的之情事。

檢察官採納了陳育騰律師的辯護意旨,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刑責須以主觀上有損害他人利益的不法意圖為前提。既然被告是為了維護法律上的權益而接觸證據,且無任何事證顯示其有不當利用之圖,自難以認定其有犯罪意圖。最終,檢方採信律師之辯護主張,認定被告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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