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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況 :
處理過程: 在與當事人討論後,當事人堅決否認有檢察官起訴的行為,且表示雙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本案就依照下述重點來說服法官:
客觀事證未能印證指控 審理中也請法院調取監視器畫面,更顯示甲女自願牽手進入租屋處,離開時亦未出現逃離或受困跡象,反由當事人開門送行,這也跟甲女所述不符。
法院最終採納辯護意見,認為本案事證不足、關鍵證詞矛盾、缺乏補強證據,檢察官亦未盡舉證責任,判決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