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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貸款遭詐騙為車手|成功獲判無罪|台北律師事務所,台北詐欺訴訟律師,板橋詐欺訴訟律師

勝訴案例分享:辦貸款竟被當詐欺共犯起訴,律師如何成功扭轉局勢獲判無罪

案件背景:

A先生(化名)案發時仍是在學大學生,因資金需求想申辦信用貸款,透過網路聯繫上自稱貸款業者的對象。對方要求提供個資與雙證件資料,過程中還特別提醒不會事先收費、要求寄提款卡都是詐騙,讓A先生完全信任對方是合法機構。

之後對方以需要美化帳戶收入流水才能過件撥款為由,要求A先生簽署一份看似正式、甚至有律師簽章欄位的合作協議書,並依指示提領一筆匯入其帳戶的一定金額款項後交付對方。

沒想到,這筆錢竟是詐騙集團向被害人詐取的贓款。檢方因此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及一般洗錢罪提起公訴。

陳育騰律師的關鍵辯護策略:

第一,主觀故意精準論辯。援引最高法院多則判決意旨,強調刑法上的不確定故意須行為人對結果發生有認識,且發生亦不違背其本意,僅僅輕忽受騙不能直接推論具有犯罪故意,成功打破檢方的推論邏輯。

第二,還原詐騙集團縝密手法。完整呈現對話紀錄與協議書內容,證明詐騙集團刻意營造正派合法貸款機構假象,甚至用反詐騙提醒降低被害人戒心,讓法院清楚看見被告是受害於精密設計的詐術,而非知情共犯。

第三,強調當事人社會經驗與背景。提出在學證明等資料,證明A先生案發時僅為在學學生,社會歷練不足,對銀行徵信流程並不熟悉,才會誤信美化流水說法,並非明知贓款仍配合提領。

第四,精準區辨被害與幫助犯意的界線。清楚論證被告雖有可受非議之處,但與明知或可得預見是詐欺贓款的不確定故意仍有本質差異,成功說服法院合理懷疑檢方舉證不足。

最終結果:法院採納辯護意見,認定檢察官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具詐欺取財及洗錢之主觀犯意,依法判決無罪。

陳育騰律師提醒,近年詐騙集團手法日新月異,常以貸款代辦、美化帳戶流水等話術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一旦被以人頭帳戶、洗錢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起訴,最重可能面臨數年有期徒刑。若您或親友遇到類似情況,務必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真相,捍衛自身權益。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陳育騰律師(官方LINE帳號ID:@032rgevy)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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